10.3969/j.issn.1003-7462.2009.01.011
论人的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与社会法治现代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互为前提和基础,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本质就是人的现代化,所以必须在人的现代化之中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
现代社会、人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相互关系
DF051(法的理论(法学))
司法部200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06SFB5002的研究成果
2009-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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