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08.06.023
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价值目标
传统户籍制度将每个人固化在可以世袭的利益坐标上,否定了机会平等,限制公民的迁徒自由.机会平等意味着公民在一些基本生活领域享有同等的自由,而迁徒自由则是实现这些自由的前提条件.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和社会进步决定了自由和机会平等的必要性.我们应该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构建新户籍制度的价值目标,寻求应对现实对策.
户籍制度、机会平等、迁徙自由、价值目标
D922.14(中国法律)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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