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07.02.018
论判例与法律统一适用
当前我国法律的统一适用要求搁置是否应当建立、引入判例制度的争端,而将判例作为司法解释的主要形式,从而确认判例在司法审判中的拘束力,以有力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这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具有立法依据,同时亦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可资借鉴.对案例或判例形成问题,可以从体系、冲突规范、形成程序、发布程序等具体问题提出讨论方案.
判例、法律、统一适用
D908(法的理论(法学))
200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