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402(s).2014.01.017
孙其峰画语录(五)
十、论书法篆刻<br> 学书要“知法”、“知理”,法、理并进。我早期学书只知有“法”,不知“理”为何物。40岁以后,随着理论学习的深入,我开始重视“法”外的理、意、情、韵一类,尤其重视“理”的研究。我是搞教学工作的,只有知“理”,才能举一反三,习一知十。“法”是当然,“理”是所以然。
理论学习、教学工作、篆刻、书法
R2 ;K87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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