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22.04.012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村房屋抵押合同效力探究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农村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着有效与无效之争.法院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常常认定农村房屋抵押合同无效.虽然法院的认定没有违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但与目前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政策目标相差甚远.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房地一体"原则有其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宜盲目适用于农村房屋抵押合同.在符合政策原则的条件下贯彻农村房屋与宅基地处分相分离的原则,承认农村房屋抵押合同有效,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经济价值,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权分置"、农村房屋抵押、合同效力、房地一体原则
DF452(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项目;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2022-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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