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22.01.013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的法律分析与司法适用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229条中增设了关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相关内容,是刑法规范层面保护英雄烈士名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确认.与行政处罚相比,从法益保护、前置法处罚力度不足、该类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考察,刑法给予该类行为否定性评价实属必要.从法教义学着手,着重对本罪的行为手段进行解构,其行为手段包含侮辱、诽谤以及其他手段,"英雄烈士"的范围应为英雄和烈士并从形式和实质层面认定更为妥当,侵害"活着的英雄"名誉、荣誉行为仍会造成严重不法侵害,"活着的英雄"理当在本罪保护范围,勘定"情节严重"界限应从侵害手段的恶劣程度、侵害动机、侵害行为次数、造成损害后果进行考量,特定时间场所也是情节严重必须考虑的该当范围,本罪侵害手段无需具有公然性.针对本罪与寻衅滋事罪可能产生一定混淆的问题,从保护法益、行为手段、对象、处罚程度入手将两者予以厘清,有助于合理适用该项罪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英雄烈士、教义学分析
D9(法律)
上海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青年项目;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反腐败治理体系的建构项目;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2022-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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