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20.04.010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正问题研究 ——以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社会职能为视角
当前,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人员编制有限,但职能多样化,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评估、干预治疗、观护帮教、社会调查等工作几乎全部由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承担,其他社会部门对相关工作分工不明确,无法保证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与矫正工作完全落到实处.针对此困境,学校、家庭、相关行政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等需各自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其专业性优势,共同努力扫清当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的障碍.同时,各部门合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培养,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形成职能明晰、力量完整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矫正、社会职能
D917.6(法学各部门)
2020-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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