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20.02.009
论我国防治虐童行为法律体系的完善——基于法教义学的分析
虐童行为主要表现为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及忽视等形式,对儿童身心健康会造成潜移默化的损害,进而阻碍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的生命权和发展权等基本权利,上述权利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是其应有之义.当前,我国已构建以宪法为统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的防治虐童行为法律体系,同时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出台的司法解释文件、部门规章予以补充.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以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为切入点,结合相关案例对我国防治虐童行为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体系化的分析,可以为我国防治虐童行为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的思路.
虐童、法教义学、体系化、儿童最大利益、强制报告、监护权撤销
D922.7(中国法律)
2020-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