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8.06.002
国家监察委员会职能重心探究 ——以法治理念为视角
良好的制度建设是反腐败工作最可靠的保障,然而惩治并不是遏制腐败的最佳手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推进,腐败现象也逐渐形成蔓延之势,腐败大案在数量上迅速增加,集体腐败愈加明显和猖獗.传统的反腐败治理手段已经不足以应对现代社会治理的需求,反腐败工作形势日趋严峻.有鉴于此,我国开始逐步构建以监察委员会为核心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应运而生.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一.应当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分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反腐理念,进一步明确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职能重心在于监督领域,以推动新时代腐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监察委员会、新型反腐机制、法治理念、职能重心
D035.4(国家理论)
2019-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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