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8.05.009
环境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
以对环境法益独特性的承认为基础,现实的犯罪化需求推动刑法对环境污染的全面规制.刑法应当积极承担起防范和约束环境风险的任务.具体而言,在刑法立法层面,秉持生态人类中心主义的法益观,实现从实害犯立法模式向危险犯模式的转型;在刑法解释与司法运用层面,以保护具有独特性的环境法益为导向,综合、全面地对犯罪事实进行评价.
环境污染、环境法益、环境刑法、刑法规制
D914(法学各部门)
2018-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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