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8.03.013
刑讯逼供"等"字的法教义学分析——从文义解释到实质解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等"字有"等内等"与"等外等"之分.通过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发现《刑事诉讼法》针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中的"等"字不应当作形式"等内等"之理解.实质解释认为刑讯逼供只是侵犯基本权利的众多方法中的一种,对"等"字的理解应当从人权保障的角度重新考虑.只有对现有的法律文本中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立法表述与意义空间进行科学有益的探索,才能充分理解"等"字的内在逻辑与隐含价值,从而形成具有理论价值与实践操作性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
刑讯逼供、非法言词证据、法教义学、文义解释、实质解释
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起诉标准与定罪标准关系研究"GJ2017C23
2018-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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