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8.02.003
"大指挥"格局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效果评估机制构建
"大指挥"格局下,公安机关应着力构建以指挥体系为中心的立体化信息化社治安防控体系效果评估机制,将集情报研判、指挥调度、通信保障、系统管维、综合考核于一体的警务指挥体系置于立体化信息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的核心位置,依据测度标准对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理性分析,做出科学评估.因此,应当从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与实施三个方面来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指挥体系效果评估机制,建立逻辑模型,设计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客观、科学、全面地反映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效果.
社会治安、评估主体、评估标准
D035.34(国家理论)
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立项课题"信息化背景下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研究"项目W2014397阶段性研究成果;2017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院级课题"'大指挥'格局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效果评估机制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8-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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