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7.01.011
庭前会议规则制度重构初探——以推动我国庭审实质化为视角
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到“两高三部”颁布《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庭前会议规则作为一项代表着进步、高效、合理的刑事诉讼制度被确定下来,并在其适用过程中发挥着公平和效率的功能,保证了法庭的庭审实务性.然而,庭前会议规则出台四年以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对其使用率极低、功效发挥不明显等特点逐渐凸显出来,甚至某些基层法院将庭前会议规则作为“花瓶法条”从未付诸实践.从我国庭前会议规则的实操状况出发,结合审判中心主义,推进庭审实质化,以期对发生问题的缘由予以分析并提出制度重构的设想.
庭前会议、操作现状、庭审实质化、制度重构
DF82(司法制度)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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