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6.01.004
电视传媒的法律传播功能与效果类型的理论分析
由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载体组成的传播媒介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为法制宣传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通过总结我国电视传媒普法节目及其存在的意义,深入分析电视传媒的法律传播功能与效果,为做好电视传媒的法律传播工作提供参考.
电视传媒、法律传播功能、效果分析
G223(广播、电视事业)
201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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