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4.04.021
谈如何构建家事诉讼程序——以离婚纠纷审判程序为思考原型
家事案件与普通财产型案件存在明显区别.以离婚案件为代表,目前司法实践中家事案件审理存在业务分工不明、程序机制空白等问题,故需要从家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审判机构和人员配置、程序目标和程序原则、诉前强制调解等四个方面,思考如何重构家事诉讼程序机制.
离婚纠纷、家事纠纷、程序分化、家事诉讼程序
D915(法学各部门)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多元文化城市的法律民族志:基于乌市天山区的离婚诉讼”2013M53143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新疆项目“社会地理空间差异背景下新疆三城区离婚诉讼的比较研究”14XJJC820002;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招标项目“家事诉讼中的规则、行为与关系——基于新疆三城的诉讼实践”XJE-DU010914B02
2014-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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