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4.03.028
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许可程序的思考——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为视角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的许可,不受逮捕等强制措施或刑事审判.但是,法律对于人大行使许可权的审查主体、内容、时限等规定语焉不详,甚至存在法律冲突,导致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本文将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为视角,阐述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许可程序的症结及对策建议.
人大代表、强制措施、许可程序、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
DF83(司法制度)
2014-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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