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2.04.013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规范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01年7月4日国务院颁行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这一行政法规的出台、实施,对于打击、遏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时至今日,行政机关在办理的涉嫌犯罪案件中却仍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该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的现象。因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进行了一番探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分析、对策研究
DF312(行政法)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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