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1.01.012
论我国残疾人受教肓权的法律保障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残疾人作为公民,其权利本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残疾人群体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素质进一步提高.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教育环境来看,残疾人受歧视和受教育"边缘化"的现象仍然很严重.残疾人是一个困难群体,需要我们特殊的关爱和支持.因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从法律上给予保障和完善,从而在社会实践中给予很好地落实.
残疾人、受教育权、法律保障
DF529(民法)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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