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9.01.025
论清算中公司的主体地位
公司的解散,清算是法人制度中重要而复杂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清算中公司的主体地位入手,区分公司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时不同的法律地位,分析了司法实践中清算公司主体地位的操作方式,从而提出应当完善具体的清算法律制度.其中增设特别清算制度,可以完善清算责任机制,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清算、主体地位、自愿解散、强制解散、特别清算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9-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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