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1416.2008.04.026

论中国检察权及其权力配置缺陷的弥补

引用
中国检察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其性质是国家法律监督权.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权的行驶具有不受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涉,独立行驶的特性.实践表明,自检察机关重建以来,正确行使检察权.积极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对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实践也表明,检察权存在没有直接惩罚等权利配置上的缺陷,造成法律监督许多软化、弱化的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一些法律监督目标的实现.对此应从国家立法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上加以弥补和调整.

中国检察权、权利配置缺陷、权利配置缺陷的弥补

D926.32(中国法律)

2008-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4-77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