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1416.2007.03.025

德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引用
德国以实体、程序并重的立法模式创建了与美国不同的另一种模式,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解决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存在缺陷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立法架构应兼顾实体与程序,定位为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

德国、行政程序法、立法、启示

DF31(行政法)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8-79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