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7.03.012
非常夫妻财产制之缺位与确立
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度是基于夫妻关系正常状态下的一种立法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婚姻关系中各种非常态情况存在的现实.因而有必要设立非常夫妻财产制以弥补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之不足,从而促进婚姻家庭领域法律公正价值的实现,并有效保护第三人经济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非常夫妻财产制、立法缺位、制度构建
DF55(民法)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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