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7.01.017
近代刑法观念的裂变:从诸法合体到刑法独立
诸法合体的观念统领了我国古代自<法经>以来的各种成文法的编纂体例.随着以鸦片战争的爆发为标志的中国近代社会的开始,近代刑法观念产生了从诸法合体向刑法独立的裂变.在改革旧法体系的问题上,刑法独立的主张并非首先提出,而是先有人提倡制定商法,继而刑法独立的观念才孕育而生.从诸法合体到刑法独立是一步重开历史先河的转变,究竟哪些原因促成了这一观念裂变?诸法合体是中国古代农业自然经济、封建集权政治、及律学传统的产物;近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学为刑法独立的观念创造了条件,共同推动它由萌芽、发展、成熟,到最终成功运用在立法实践中.近代刑法观念从诸法合体向刑法独立的裂变意义广泛而深远.
近代刑法观念、诸法合体、刑法独立
DF09(法的理论(法学))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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