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3.01.001
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再认识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法学研究中的基础性问题.目前法学教科书中流行的三要素说或二要素说,远未能达到使人满意的程度,对该问题重新加以认识是非常必要的.从法律主体的角度讲,法律规范包括立法者、用法者和司法者三个主体,相应地包括三种行为模式、三重行为规范.每一法律规范都是用法者规范、立法者规范和司法者规范的三得叠加复合体.
立法主体、用法主体、司法主体、行为模式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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