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1.04.018
关于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处理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的建议
公安机关必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但现有法律关于该方面的规定却存在不明确,不协调,不合理等缺陷,造成执法上的困惑和混乱,建议取消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完善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调解权;明确公安机关对一般民事纠纷的处理权.
公安机关、民事纠纷、处理、裁决、调解
D6(中国政治)
200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