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01.04.015
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价值目标
行政过程应当是一个最优化的管理过程,应以较小的社会成本获得较大的社会效益,这就需要在程序上设置相关制度使行政过程迅捷、有效.行政活动不仅是行政主体单方面的管理过程,还涉及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为相对人的权利提供必要保障,以保证行政过程的公正性.因此,效率和公正应当成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价值目标.
行政、程序法、价值目标、公正、效率
D9(法律)
200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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