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8.11.015
博弈、激励和生态损害救济研究
在生态损害发生与救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多重博弈主体:政府、污染企业和社会公众.这些主体的行动相互影响,都有自己的收益.博弈既可能给各方主体带来收益,实现激励相容;也可能在一方获益的同时另一方受损,造成激励扭曲.激励扭曲造成政府监管不力,政府与企业的博弈构成不完全信息博弈,企业违法排污和政府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政府威慑型执法和运动式执法并不能消除生态损害的风险.设定严格的责任能减少激励扭曲.多方主体存在共同的“聚焦点”以及形成保护生态的“关键多数”,能使各方主体实现激励相容.
博弈、激励相容、激励扭曲、生态损害
F205(国民经济管理)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