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7.03.018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金融法律风险研究——以老挝为例
“一带一路”战略在老挝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也面临着一定的金融法律风险.近年来中、老双边经贸金融合作发展迅速,但老挝的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国家财政能力不足,可谓机遇与风险并存.“一带一路”战略在老挝主要面临着五种金融法律风险,即:金融法制水平落后,与我国法律制度协调性差,债务违约风险高,金融体系薄弱,债务违约风险高.面对老挝存在的金融法律风险,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同时应构建六种机制:互赢共信的金融合作机制、金融法律协调机制、尽职调查机制、双边金融法律的规制机制、跨境征信合作机制、安全的金融生态机制.
一带一路、金融法律制度、风险、老挝
D922.281(中国法律)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2-10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