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6.11.017
论多元主体参与的食品安全协调治理
我国食品安全正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和政治的结合体.更是一个强调广大公众的参与和责任感的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对于不同主体如何在治理、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已然成为了不可回避的话题.为此,在探究多元主体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的时代背景和语义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程序设计必须围绕确立公开相关信息的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治理食品安全的途径、构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确立完善的理由说明制度等方面展开的观点.
多元主体、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正当程序
D922.294(中国法律)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2011]137.
201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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