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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80/j.cnki.1004-0544.2016.01.025

权利视阈下我国"农民"变"市民"问题的思考

引用
权利视阈下,"农民变市民"是要"新市民"与原市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保障等各方面具有权益同等性.在"农民"变"市民"的过程中,政府投入、企业用工和农民生存等成本因素,农民自身不足、城市本位主义加剧"农民工"市民权益缺失等社会学归因,对农民土地收益权实现不力,对失地农民城市生活、就业保障不足等制度困境,会导致"新市民"权益受损.明确农民进城享有"市民"权与保有农地承包经营权无权利冲突,政府社会合力推进"新市民"的"市民"权实现,提升农民工分享改革成果的法律保障力,带着土地"市民"化,解除务工定居"新市民"后顾之忧是我国"农民"变"市民"的基本理路.

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权利

C913(社会学)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的资助2014年度.

201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8-14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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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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