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0/j.cnki.1004-0544.2016.01.016
行政特许的概念分析
长期以来,学界把行政特许解释为对法律禁止情形的例外解禁.但无论是从实体还是程序标准看,这一观点都不能有效区分行政特许与一般行政许可之间的差异.在行为性质方面,传统的"解禁说"或"证权说"亦不能有效描述行政特许的行为性质.2004年出台的《行政许可法》及其之后的相关立法,使行政特许概念被赋予了新的含义.行政特许的权源是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与特定行业的政府垄断经营权.故而行政特许本质上应属于赋权行为.重新界定行政特许的概念与内涵,对于完善行政许可理论以及推进行政特许的实践与改革,皆有重要意义.
行政特许、一般行政许可、概念、行为性质
D912.1(法学各部门)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3SJB820023.
201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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