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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544.2014.09.011

人性论视阈下先秦道儒墨法四家利害观概要

引用
人性善恶能否“以利害推说”是中国传统伦理史中的主要议题之一,虽于古有诸多论述,但于今尚未得到充分研究.从先秦道、儒、墨、法四家利害观中不难看出,“利害”和“善恶”紧密相联,其联结点是“趋利避害”这一“人性”或“人情”.趋利避害尽管是人在自然和社会两个层面都具有的性质,不过,在道德世界里,自然层面的趋利避害是人的一般性,而伦理层面的趋利避害则是人的特殊性,人之所为人一定程度上就在于人能够根据“善恶”的理念和准则趋利避害,这也是先秦道、儒、墨、法四家利害观的主题.

人性论、先秦、道儒墨法、利害观

B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4-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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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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