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4.01.002
论马克思的辩证个人观
马克思主义一度被指责以“类”取代“个人”,只讲总体,忽视个体.持这种观点的或不熟悉马克思的文本,人云亦云,或不理解马克思视阈中的“个人”,不清楚个人与群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本文将立足辩证法,从三组基本关系出发深入分析马克思的个人观,即个人与劳动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由此强调个人的物质现实基础、社会性及其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关系,旨在说明马克思视阈中的个人是历史生成的,由一系列现实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个人,而非一般思辨哲学中可抽象的、单一的个人.
马克思、辩证法、个人、关系
A81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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