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3.05.025
刑法契约观下亲情因素的回归
刑法契约现是契约型刑法的基本理念,刑法契约是指国家与国民(双方当事人)在刑事领域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契约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体现在双方当事人“划定什么是犯罪和什么不是犯罪的问题(契约实体)以及讨论犯罪后果问题(契约罚则)”之中.刑法契约观为刑法中亲情因素的回归提供了可能,从体恤和惩罚两个角度讲,契约实体中亲情因素体现在亲情犯罪、真正亲情因素犯罪、自我亲情体恤犯罪中.契约罚则中的亲情因素主要体现在各种刑罚制度中.
刑法契约观、亲情因素、契约实体、契约罚则
D924(中国法律)
2013-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