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12.03.008
和谐思维——辩证法的新路向
和谐辩证法通过对事物存在的形式和状态、事物内部和事物间相互作用的性质和方向、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手段,以及事物发展变化的目的与理想的认识与描述,展示了与矛盾辩证法不同的着力点、思维理念和价值取向,形成了对矛盾辩证法的包容与超越.对和谐的目标追求构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持,“和”体现且揭示的是古往今来人类对美好未来的思考、探讨、向往与希望,也代表着人类最高的价值追求.
和谐、矛盾、辩证法、包容、超越
B024(辩证唯物主义)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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