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0544.2007.11.027

论国际私法的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

引用
法律形式主义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弱点.国际私法的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即开始萌芽,并于19世纪随着既得权说和法律关系本座说而得以产生和发展.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较好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和判决结果的一致性,但其忽视实体正义和个案公正而只追求形式正义而形成的弊端却是这种方法本身所无法克服的.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正义、形式主义

D997(国际法)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

2008-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7-9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07,(1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