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7.11.027
论国际私法的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
法律形式主义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弱点.国际私法的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即开始萌芽,并于19世纪随着既得权说和法律关系本座说而得以产生和发展.形式主义法律选择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较好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和判决结果的一致性,但其忽视实体正义和个案公正而只追求形式正义而形成的弊端却是这种方法本身所无法克服的.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正义、形式主义
D997(国际法)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
2008-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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