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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544.2005.10.035

建立我国公司解散清算登记备案制度的设想

引用
从法律制度的设置上公司的存在可以具有永续性,但是当公司出现一些特定的情况,公司也可能会消灭,公司解散将会导致公司的消灭.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解散以及清算制度专门设章进行了规范,但是其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认为为了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建立完善的公司退市制度,非常有必要建立公司解散清算的登记备案制度.

公司、解散、清算、登记备案

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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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月刊

1004-0544

42-1286/C

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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