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44.2003.12.036
共同体意志:法的本质在秩序建构中的历史生成
法的本质是客观地确定的,它是一个历史生成性概念.法是适应共同体维持秩序的需要而产生的强制性正式制度规范,而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是法的现实生成根据.法是共同体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法的本质具体体现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法的本质具体体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
共同体意志、法的本质、制度、秩序建构
D92(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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