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20.03.013
政策试点与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从2014年到2019年,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进入国家的顶层设计但又最终淡出,其背后具有深层次的政策逻辑.实证研究发现,该项政策试点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广东清远进行关于“村民自治重心下移”的地方预先自主试验;第二阶段,中央政府在总结清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调试和试点铺开,将试点核心内容由“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村民委员会”转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实现全国性的地区试验扩散;第三阶段,中央政府根据政策试点的反馈以决定政策维系或是中断.研究表明,铺开后的政策试点涌现出一系列的组织性难题,影响着政策创新的治理效能和扩散能力,导致该项政策最终淡出中央的顶层设计.汲取试点经验,应在组织能力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等方面对政策试点不断进行优化,继续深入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政策试点、村民自治、乡村基层治理、村民理事会、顶层设计
D668(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愿景与路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4AZD009:主持人:唐皇凤的阶段性成果
2020-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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