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15.06.025
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中的主观因素研究——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为例
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工作中,不能忽视主观因素的地位.公共服务之所以区别于公共物品,是因为它具有非实体性.服务质量实际是顾客感知的服务质量与顾客期望的服务质量之间的差距.所以,进行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时,要将传统的对"物"的评价转变为对"事"的评价.具体就是要增加对体验服务的顾客规模、数量的评价;增加对顾客体验服务满意度的评价;增加对创新服务项目的评价.
公共文化服务、服务评价、主观因素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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