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作品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重构——兼评我国《著作权法》的两份修改草案

引用
目前世界上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立法模式有封闭式和半封闭式两种.我国现行立法属于封闭式立法,此种模式具有规定详细、操作性强、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相对有限等等优点,但也存在列举的有限性、僵化性等缺陷.半封闭式立法既有列举性规定也有弹性规定,保持了法律的适应性,是相对较优的模式.我国《著作权法》修订时应该创造性吸收“三步检验法”的精神,采取半封闭式立法,以保持《著作权法》的生命力.我国《著作权法》修改的第一份草案仍然采取了封闭式立法,第二份草案采取了半封闭式立法却有失严谨,需要进一步完善.

合理使用、立法模式、三步检验法、重构

DF523(民法)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7-18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与改革

1006-7426

51-1036/D

2013,(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