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房屋征收争议的司法化解——法院对《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司法应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房屋征收补偿主体、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征收程序、强制拆迁主体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具有进步意义的修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由司法强制拆迁取代了行政强制拆迁,强化了由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来化解拆迁争议的职权.为使该条例得到有效实施,就需要人民法院以保障人权、服务大局为指导,树立法律的权威、不受外来干扰、增强司法民主、善于统筹兼顾,多途径解决纠纷.
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收争议、司法强制拆迁
D922.38(中国法律)
2013-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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