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度的行政与自治:当前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构的逻辑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积极推动城市社区建设运动。在实践层面,各地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层出叠见。现有文献从类型学的角度把单位制解体后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分为三种类型:行政主导型、自治型、混合型,并对不同类型的优劣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然而,现有对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构的认识有不足之处,其主要根源在于没有理清行政权和自治权的关系。行政和自治是基层社区中一对张力,二者交叉相容,呈现出当前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构的逻辑。
限度、自治、行政、城市社会、基层管理体系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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