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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者的法:纠纷的主体及其解决主体——立足于水权纠纷的再次解读

引用
转型期的西部农村,纠纷形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应的,纠纷的解决路径也应有所改变.文章通过对一特定水权纠纷的再次考察认为,作为纠纷主体的一方,在特定条件下,也成为了解决纠纷的主体,并在很大程度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对此,必须从当事者的生活场景入手,结合个案具体情景,从真实生活出发构建解纷机制.

乡土社会、纠纷主体、解纷主体、个案分析

D92(中国法律)

2009-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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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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