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尔斯顿的人承负环境义务根据论的不足
罗尔斯顿在持"大自然不是文化"的观点下,构建了他的客观自然价值论,目的是要确证人类承负环境义务的坚实根据.他的理论有不少的创新,然而他的人类承负环境义务根据论并不充分.因为其中存在如下问题:(1)仅从自然价值论中难以成功推导出人类的环境义务;因为(2)不能避开文化概念直接从自然界本身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据;尽管(3)他提出了自然价值论,但没有区分和说明人的内在价值与自然的内在价值之间关系的性质;(4)从"资源性"工具价值角度批判人对自然的不合理利用,但没揭示人与自然的这种资源性关系的本质;最终(5)人们并不因为他所提出的人类承负环境义务的根据论而深爱自然.
人与自然、环境伦理、自然价值、环境义务
B82-058(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二五
2015-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