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至善
至善本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却在当代伦理学的研究中被边缘化了.我们今天重拾“至善”话题,并非要复古,也没有意愿通过定义“至善”去建构一个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相反,恰恰是为了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道德难题,需要为行为的“应当”寻求最终依据.这样的问题意识引导我们到人生的终极目的中寻求至善.按照通说,人生的目的无外乎幸福和美德,但无论运用分析的或综合的方法,它们都难以最终定义至善.我们认为只有以“骑手与奔马”的内在统合方式才能成为至善,其内涵是完全的人.这样的“至善”并不存在于彼岸,审美活动作为人类的最高活动形态,使得“至善”的实现成为可能.
至善、幸福、道德、完全的人、审美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ZX063
2014-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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