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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9115.2006.03.002

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体层次性

引用
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主体层次性划分,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而且是道德层次性研究的内在呼唤.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应针对不同的道德主体各有侧重,并针对不同的道德主体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主体层次性

B82-067(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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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1671-9115

43-1385/C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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