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854.2015.06.012
法治中国的实现要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五大之前,我们很少使用“法治”一词,而是习惯于使用“法制”,十五大报告首次使用治理的“治”,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刀制”到“水治”预示着治国方略与国家价值观的重大改变.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而法治描绘的不仅仅是通过法律建立的制度,而且有明确的价值观,是一种良法之治的社会状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价值观、十五大报告、党的十五大、中共中央、治国方略、制度、四中全会、良法之治、法治体系、法制、法律、状态、目标
D2 ;A84
2016-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