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2854.2015.04.011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的社会组织建设--以山东省实证调查为例

引用
一、社会组织在山东省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的协同作用 <br>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治理的目标“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对此,《决定》进一步指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由此可知,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重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协同作用。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组织建设、山东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协同作用、社会组织、政府主导作用、多元化发展、组织作为、自我调节、中共中央、治理水平、治理方式、政府治理、系统治理、深化改革、社会发展、目标、良性互动

D64;D6

201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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