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例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作为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德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发展水平、可持续、公平正义原则、产品和服务、协调发展、小康社会、五中全会、三中全会、基本目标、报告、保障能力、一体化、十七大、胡锦涛
F06;C91
2013-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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